近日,江西省政府下发《江西省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综合考虑产品市场规模、环境危害、资源化价值以及我省产业特色等因素,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等3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扩大产品品种和领域。
【目标】
到2020年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据了解,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方案》提出,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物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物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任务】
电器电子、汽车等3类产品率先试点
据悉综合考虑产品市场规模、环境危害、资源化价值以及产业特色等因素,我省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等3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扩大产品品种和领域。
其中,鼓励“南昌光谷”、吉安电子信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新型废弃电器电子等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
支持江铃汽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汽车企业推行生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确保产品具有良好的可回收性、易拆解性。鼓励省内汽车生产企业与江铃汽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再制造基地建立旧件逆向回收体系。鼓励江铃汽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通过委托代理或与回收利用企业、再生企业合作等形式,共建、共用废旧电池回收网络。
引导铅酸蓄电池企业通过组建企业联盟,合力共建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企业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铅酸蓄电池,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备用电源蓄电池、储能用蓄电池报废后交给专业企业处置。探索构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省内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处理利用采取“销一收一”模式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
【保障】
加大对试点地区和相关企业支持力度
江西省对电器电子、汽车和铅酸蓄电池3类产品进行摸底调查,探索建立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信用信息库,并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建立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并率先在江铃汽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开展试点。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核证。
加大对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地区和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
以下是方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