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近期,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将我区作为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省份。为进一步扩大收集范围,最大限度回收各类废铅蓄电池,杜绝废铅蓄电池收集、拆解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现就我区开展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以市为单位探索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和转移联单备案制度,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推广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和转移联单备案制度奠定基础,积累经验。
(二)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提高废铅蓄电池环境监管水平,提升废铅蓄电池收集和无害化处置率。有力促进全区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行业发展。
二、试点工作周期
环境保护部明确试点工作周期为1年(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三、工作内容
(一)依法加强各市辖区内机动车维修、拆解、电动自行车销售、通讯电信、旅游景区等行业和单位废铅蓄电池环境监管,协调落实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去向。
(二)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废矿物油废旧铅酸蓄电池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宁环办函〔2016〕33号)要求,组织开展全区废铅蓄电池专项检查工作。
(三)开展各辖区内废铅蓄电池试点企业选定工作。
(四)探索建立我区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和转移联单备案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试点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必备条件。试点单位应优先选取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指定(或授权)的电池销售网点或批发商,或已经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拆解处置企业。废铅蓄电池集中存放点应具备独立贮存场地,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贮存场所应配备实时视频监控系统。拆解处置试点企业应具备电子化入场、过磅、出入库系统,配备符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的运输工具和收集包装设备,已在辖区内建立了完善的收集网络和临时贮存设施。
2.环境管理要求。试点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法执行危险废物标识、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齐备。近1年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未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3.试点单位服务范围。试点单位可以在自治区境内收集、贮存和转移废铅蓄电池。
4.试点单位的数量和申请时限。试点单位数量按照各市及宁东基地各择优选取1家试点单位,全区试点单位总数原则不超过6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本着自愿原则,于2016年8月20日前按照《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先行先试实施方案》编制大纲(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向属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宁东地区申请单位向宁东基地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下同)属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并按照《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证现场环保核查表》的相关要求开展现场核查(附件2)。
(二)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辖区选定的试点单位情况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报备,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实行转移联单备案制度。试点期间,采取事前备案、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方式。试点单位在试点地区将收集的废铅蓄电池转移至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免于履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但仍应按照要求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建立完整的台账记录(附件3),按季度向属地市级环保部门报告废铅蓄电池的来源、数量及利用处置去向。
(四)转移废铅蓄电池出、入自治区的,需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附件1: 《废铅酸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先行先试
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位置、规模、开展先行先试工作的优势、贮存设施基本情况、人员配备及培训、转移车辆等。
二、污染防治措施
贮存设施污染防治情况(地面防渗、防护措施)、转移车辆及包装。
三、环境管理制度
国家和所在省市环境保护法律规章符合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四、服务范围、收集量和转移量估算、运输方案及路线、废铅酸电池利用处置去向(与持有危险经营许可证单位签订的合作意向书)
附件2
废铅酸电池收集许可证现场环保核查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合 格 标 准 | 检查方法 | 合格 | 不合格 |
1 | 运输工具 | 拥有具备防雨、防渗和泄露液体收集措施的运输车辆 | 现场检查 | ||
2 | 包装工具 | 已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必须在专用容器中运输,专用容器应不易破损、变形,其所有材料能有效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 | 现场检查 | ||
废铅酸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其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已经拆装的铅材料应包装后收集。 | |||||
装有已破损的废铅蓄电池的容器必须粘贴符合GB18597中附录A所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 | |||||
3 | 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 | 必须具备一整块集中、独立的场地,具备足够的贮存空间, 可以以销售单位库房为暂存库,但暂存库应配备防止已破损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的必要防腐、防渗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配备称重设备,贮存设施应具备实时监控系统,视频资料至少保存1年以上。 | 现场检查,查看土地使用证明、租赁合同等文件。 | ||
贮存设施应为专门场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文有关规定,应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 现场检查 | ||||
按照GB15562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设施。 | |||||
4 | 规章制度 | 应具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废铅蓄电池安全收集、集中贮存)的规章制度。 | 现场检查 | ||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台账记录制度。 | |||||
贮存设施必须远离其他水源和热源。 | |||||
应有足够的泄露液体收集系统,以便收集处理溢出和泄露液体。 | |||||
5 | 事故应急 救援 | 制定具备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 查看应急 管理计划 | ||
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 | 现场检查 | ||||
综合评估结果: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说明: | |||||
核查组组长及成员签字: |
单位: 地址: 核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台账记录样式
表1 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台账记录表
日期 | 接收量 | 转移量 | 库存量 | |||
只 | 千克 | 只 | 千克 | 只 | 千克 | |
合计 |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表2 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季度报告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告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来源 | 收集量(吨) | 转移量(吨) | 库存量(吨) |
个人 | |||
单位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