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联合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来源:电池环保中心网 | 关键词: | 时间:2020-11-27 17:08
文章摘要: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注:1.所列危险特性为该种危险废物的主要危险特性,不排除可能具有其他危险特性;“,”分隔的多个危险特性代码,表示该种废物具有列在第一位代码所代表的危险特性,且可能具有所列其他代码代表的危险特性;“/”分隔的多个危险特性代码,表示该种危险废物具有所列代码所代表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
2.“废物类别/代码”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类别或代码;5.“豁免条件”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应具备的条件;7.《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有其他豁免管理内容的,按照该目录有关规定执行;8.本清单引用文件中,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