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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征集评选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电池环保中心网 | 关键词: | 时间:2017-09-21 12:59
文章摘要:为充分发挥节能新技术在推动经济转型、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节能技术的普及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节能中心,各行业协会,各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节能新技术在推动经济转型、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节能技术的普及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门印发的《“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16〕2705号)等要求,国家节能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评选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并加大后期推广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注重节能技术的先进性、引领性和实用性,以用户认可度为导向,确保典型案例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三)注重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发挥作用的影响力,重视节能技术应用服务的信誉、用户口碑,确保典型案例的质量,宁缺毋滥;

       (四)以推动节能事业发展为目的,保障社会公益性,征集、评选与持续做好宣传、推广并重,久久为功,形成工作品牌。

        二、征集范围

       (一)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及地方发展中被应用、作用突出的;在完成国家约束性指标、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中作用突出的;在产业园区综合能效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能源消费革命中作用突出的;

       (二)在市场中经过实践应用,用户认可度高、满意度好,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

       (三)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公共机构绿色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目录》等中的。

       三、征集要求

       (一)以2012年以来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民用民生、农业农村、脱贫扶贫等重要领域应用的节能新技术为主,并溯及以往特殊案例;

       (二)节能技术应用的项目案例已运行一年以上;

       (三)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案例节能效果检测报告;

       (四)节能技术应用的项目案例现在正常运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四、评选程序

        国家节能中心将根据上述原则另行制定发布统一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将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选,必要时组织专家对项目案例进行现场考察、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调查论证;对拟入选的典型案例在国家节能中心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

        五、宣传推广应用

        国家节能中心将按年度正式出版《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2017)》,并在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等窗口时间正式发布;在相关媒体上持续进行宣传报道;部分典型案例将组织专项推广、用户对接等活动,在国家和地方重大展览展示活动中进行展示等;在贯彻落实“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建设战略中,积极向国际、国内机构进行推荐应用等;在享受国家有关价格、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方面,向国家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荐落实。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方式

          鼓励省级、副省级及各地方节能中心,全国、地方性行业协会,采取集中组织申报方式;各科研院所、各企业、各单位也可以独立向国家节能中心申报。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填写附件1、2、4表格;附件1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附件2的项目案例申报数量最多3个,并均要体现在申请报告中;表格不可留空,空格填写不下的另附单页。

         2.按附件3要求以Word文档方式,撰写典型案例申请报告。

         3.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4的顺序,用A4纸正反面装订成纸质版(两套),并在首页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征集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以电子版发送时间和邮寄发出时邮戳时间为准;需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提交;国家节能中心电子邮箱为:tgc@chinanecc.cn; 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邮编:100045,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收。

    七、联系方式和信息公开

    刘悦悦:010-68585777-6037  150 1086 4119

    陈  宇:010-68585777-6063  138 1152 4992

     本通知将在国家节能中心网站及各类相关媒体上发布,并向申请单位提供下载、咨询等服务。

   

附件:

    1.重点节能技术基本情况表

    2.重点节能技术应用项目案例情况表

    3.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请报告正文格式和内容要求

    4.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单位承诺

 

国家节能中心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