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比例。
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国各级环保部门持续推动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截止到2013 年,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共1763 份。2014年15个省市30个持证单位废铅蓄电池回收27万吨。如果按2014年废铅蓄电池产生量250万吨测算,其中规范回收比例约11%。可见一方面申请持证很难,另一方面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比例很小,由此可见废电池回收环节存在的环境污染风险很大。
2、危险废物出口基本情况。
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47 号),对废电池按危险废物出口实行核准管理。2011-2014年,我国废电池累计出口4397吨,出口额955.4万美元,出口废电池中主要包括废锂离子电池、废氢镍电池、废镉镍电池。
3、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讨会。
为推进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设计,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新模式。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财政部综合司、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于2014年2月28日在江苏省徐州市组织召开了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讨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汇报了《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基金化管理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与会代表围绕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很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4、“十三五”再生金属领域技术预测。
2014年12月19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在北京工业大学召开再生金属领域技术预测及“十三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工作会议,成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学术委员会,讨论规划战略研究思路及关键技术选择,会议热点关注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与再生利用技术。
5、关于建立完整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的情况报告。
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环保部、工信部、财政部对建立完整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到湖北、深圳等地进行调研,2014年11月24日提出了《关于建立完整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的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该报告分析了废旧一次电池、二次电池、铅蓄电池回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废电池回收体系机制的对策措施与建议。
6、上海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与运行进展
2014年上海废铅蓄电池年产生量约8.5万吨,合法渠道收集比例不足20%,存在倒酸、废电池流向非法小冶炼等污染隐患,为了从根本上整治污染,规范市场,2014年5月12日国内首个铅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正式成立,已有30多家机构、电池生产企业、废电池回收户加盟。2014年9月26日,上海铅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揭牌仪式在金山举行,同时上海鑫云蓄电池配送回收中心(金山基地)也正式挂牌运行。2014年9月26日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申请并获批准承担“铅蓄电池销售与回收体系标准化试点”,并于2014年12月10日召开了《铅蓄电池销售与回收规范》标准起草工作会议,该标准涵盖铅蓄电池生产销售、回收运输、再生利用三个环节。
7、中国低附加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报告。
2014年7月,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行业内专家编写了《中国低附加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报告》,该报告其中介绍了2013年废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情况,包括四部分内容:(1)电池行业总体概况,介绍电池分类,电池行业产销等经济运行概况,目前电池产业规模、企业数量与分布。(2)我国废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概况,介绍电池回收相关政策法规,废电池产生量测算,废电池回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再生处理行业规模与技术装备情况。(3)美国、欧盟、日本废电池回收利用情况。(4)美国、欧盟、日本废电池回收体系与运行模式分析,目前我国几种回收体系模式的对比分析与试运行效果讨论。
8、商务部关于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报告。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商务部对建立和完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召开了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等部门及有关协会、电池处理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共同进行研究,组织编制了关于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报告,分析了废电池回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报告。于2014年7月27日征集修改意见。
9、铅资源循环利用信息平台
10、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
201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下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调整重点(征求意见稿)》,拟将废旧铅酸蓄电池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并将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对铅酸蓄电池生产征收回收基金。对此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与铅蓄电池行业骨干企业提出报告,诉求将铅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从该目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