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局组织专家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试点工作要求:
请以上企业依法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我局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定期对试点企业信息进行更新。
2019年12月17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 孙钰 联系电话:87671530;
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 马小垒 联系电话:87671708)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局组织专家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试点工作要求:
请以上企业依法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我局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定期对试点企业信息进行更新。
2019年12月17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 孙钰 联系电话:87671530;
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 马小垒 联系电话:8767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