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蓄电池不是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性的产业,而是绿色环保、节能减排、资源循环性的产业。”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在昨天举行的媒体沟通会上表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张天任代表围绕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能源和循环经济、放管服改革、绿色智造、乡村振兴等方面,共提交了25份建议和议案。其中有一份关于调整和取消电池消费税的建议,他已经连续提了四年。今年,他再次代表全行业发声,呼吁要尽快调整和取消电池消费税,促进中国电池工业高质量发展。
一、铅蓄电池不是“两高一资”
2005年,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自2015年2月起对铅蓄电池征收4%的消费税,这让包括天能集团在内的广大铅蓄电池企业“叫苦不迭”。
电池消费税全面征收之后的第二年,该协会对52家大中型铅蓄电池企业的统计调查,2016年共缴纳消费税约23.2亿元,而同期利润总额仅为19.3亿元。
张天任表示:“很多人认为铅蓄电池是‘两高一资’,这是一种误解。”
他说,铅蓄电池在产品设计环节,就相继导入绿色生态设计,替代原有的传统设计,从源头上进行把控,避免了电池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污染产生和排放,以降低对资源的损耗和对环境的风险。如对环境有影响的含镉、含砷铅蓄电池被全面淘汰,污染物易外泄的开口式电池被阀控式密封新型电池所替代,各应用领域已基本全部配用防治污染物外泄的全密封、免维护、贫液式铅蓄电池,其塑料外壳有足够强度,只要合法规范贮存、运输和处置,不会产生环境污染。
在使用环节,铅蓄电池更是节能降耗的“排头兵”。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联合发布的《中国电动车节能白皮书》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2.8亿辆,按年均行驶5200公里(日均20公里,每周5天,每年52周计算)的估计模型,年总行驶里程达到14560亿公里。假设80%替代摩托车里程(百公里节油2.5升),20%替代轿车里程(百公里节油9升),14560亿公里可节油4000万吨,相当于2017年全国汽油总消耗量(1.4亿吨)的29%;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9亿吨;减少一氧化碳排放262万吨;减少碳氢化合物排放960万吨;减少氨氮化合物排放192万吨。
更重要的是,与其他产品相比,铅蓄电池是资源循环性,而非资源消耗性产品。
张天任介绍,废旧铅蓄电池具有极高的回收再利用价值,是唯一可以高效循环利用资源的电池产品,也是所有的废物中资源回收可利用率最高的。发达国家回收再利用率达到98%以上,我国也已达到90%以上,部分采用先进装备和先进工艺的优势企业,铅回收率更是高达99%以上。与使用原生铅相比,使用再生铅制造铅蓄电池,既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也可降低生产成本,形成闭环式的绿色产业链,还可以降低电解冶炼造成的环境风险压力。近年来,部分大型电池企业纷纷开展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取得明显成效。
据国际可持续发展联盟(TSC)2017年度《跨供应链集体行动倡议》影响报告,铅蓄电池与卫生纸、绿叶蔬菜等类似,拥有平均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性,跻身可持续消费品排行榜第二位。
“这些都充分说明,只有污染的企业,没有污染的行业,骨干企业的铅蓄电池技术已经实现全面升级,制造过程的污染已得到根本性的改善,继续对这个行业征收消费税是欠妥当的。”张天任表示。
二、非法收集处置是污防的重点
张天任坦承,从全产业链来看,目前铅蓄电池污染防治的重点已经从生产环节转移到了非法回收和再生环节。
2017年1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简称99号文),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回收废电池。这为企业继续坚持绿色环保理念,履行生态文明社会责任,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
张天任表示,99号文出台后,由于政策不配套,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尚未发挥应有作用。我国每年有1.98亿只、重量超过500万吨的铅蓄电池报废,其中七成以上废铅蓄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小商小贩看中了废铅蓄电池中存留的废铅残值,走街串巷违规收购,简单破碎后,将较难回收的电解液(主要是硫酸和铅泥)直接倒入土壤或排水系统,铅板出售给无资质的小作坊、小冶炼厂。小冶炼厂没有专业、封闭的冶炼设备和环保设施,随便支一口锅就可以冶炼,铅烟、铅尘挥发进入大气,遇冷空气或降雨沉降下来,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冶炼完成后,铅渣随意倾倒,进一步污染环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违规回收直接倾倒的含铅废酸超过30万吨,严重污染环境。
由于非法回收、冶炼商贩都是地下交易,偷税逃税,搅乱回收市场,抬高了回收价格,给有能力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规范企业回收废铅蓄电池造成严重影响。目前,全国有资质、上规模、专业化的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企业不到30家,这些正规企业难以回收到足够的废旧铅蓄电池,普遍产能“吃不饱”,开工率不足五成,经营压力巨大。
张天任认为,针对回收和冶炼环节存在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需要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一方面应加快完善制度,制订相应的财税扶持政策,鼓励规范企业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构建“生产—消费—回收—再生”的闭环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重拳打击“地下产业链”,彻底消灭污染源。
国家也意识到了废旧铅蓄电池收集处置环境存在的污染风险。今年1月份,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通过完善源头布控、过程严管、结果严惩的大监管体系,全面从严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规范的收集处理体系,坚决遏制非法收集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
“在废铅蓄电池污染源未根除的情况下,仍对生产企业征收消费税,‘以税代管’,把治污重权打在铅蓄电池供给侧是不公平的。照此下去,无法对‘回收—再生冶炼’环节的污染防治起到效果,反而不利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实施。”张天任告诉记者。
三、企业税负加重,创新受到抑制
铅蓄电池是一个利润率较低的行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多年来一直徘徊在2%-4%低位区间。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8年铅蓄电池行业利润总额64亿元左右,与上年度同比下降1.92%,利润率仅为4.24%。其中规模以上铅蓄电池企业为38.61亿元,同比基本持平,仅增长0.32%,利润率只有4.32%左右,缴纳消费税后,行业企业利润所剩无几,资金周转普遍困难,发展后劲乏力。另据了解,在19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中,有55家企业亏损,亏损面接近30%,亏损额5.76亿元,同比上升13.39%。
张天任也表示,征收消费税造成企业综合税负过高,骨干企业转型升级投入乏力,创新活力受到抑制。不少通过环保审核和规范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原本规划在“十三五”期间以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和环保治理为“重头戏”,加快新一轮产业升级步伐,巩固绿色发展成果,加征消费税后,企业普遍面临流动资金紧缺,阻滞了环保和技术研发投入,抑制了企业作为微观主体的创新活力。
此外,规范的大中型企业在竞争环境中处于劣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消费税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导致规范的大中型企业在竞争环境中处于劣势,不利于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现在仍有一些非规范的小企业本来就缺少环保投入,再进行无票交易、减少销售开票比例,或在销售时以降低开票金额等非法手段对税务部门少报销量,以逃税偷税形成产品成本优势,扩大非法获利空间,最终导致“劣币驱除良币”现象发生,使规范的企业本来应具有的竞争力遭逆转。
消费税还造成了出口下滑,产业加速向国外转移。目前,我国与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是全球铅蓄电池的主要生产国,各国生产总量基本接近。但由于开征消费税,我国生产的铅蓄电池成本明显增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削弱,出口额大幅下降。2016年铅蓄电池行业出口额为24.68亿美元,比2015年下滑16.93%,2017年出口额与2015年征缴4%消费税前仍下滑4.81%,一些内外资铅蓄电池企业已经开始向税费成本较低的东南亚国家转移投资建厂。
据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介绍,2017年以来,已有10多家企业到东南亚、东南亚、南美等国家投资建厂,由于国外建厂利润丰厚,其中有一家在越南建厂的企业利润率达25%,另一家在孟加拉国投资建厂的企业利润率达40%左右,更多的企业有继续跟进的倾向。
张天任表示,国内企业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开拓海外市场原本是件好事,但如果因为消费税而被动造成产业转移,将有造成铅蓄电池民族产业“空心化”的可能,影响对国民经济相关领域的有效供给。
四、尽快对消费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电池消费税实施三年多来,企业呼声强烈,意见很大,社会各界的争议也很多,为了更好体现财税政策对产业的调控和引导,更好的为企业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张天任建议:
为有利于加快推进铅蓄电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建议尽快由生态环境部牵头,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企业与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尽快摸清消费税实施以来铅蓄电池行业绿色发展的现状、消费税政策实施效果、造成的企业负担、应调整政策的建议等。
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评估结果,会同相关部委,进行深一步论证,讨论消费税调整的具体方案。如:对经过工信部审核,已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试行消费税免征,或者先征后返;对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电池企业,依据所回收废铅蓄电池的总量,按比例减免消费税,以鼓励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回收,最大限度循环利用再生铅资源。
他还建议,建议压实属地管理的责任,依法从严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回收,非法铅再生冶炼所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将铅蓄电池回收处置纳入法律、法规轨道,为规范的铅蓄电池企业提供有利于公平竞争、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