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对外宣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利于防止中央环保督察变成一阵风,风过之后出现反弹。这将对地方政府形成很大威慑,提高中央环保督察的权威性。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一轮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的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区)的整改方案。
至此,历时近两年半,第一轮覆盖全国的中央环保督察,各地都已公开了整改方案。
督察避免“一刀切”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近日透露,今年组织开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的“回头看”,从2019年开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启动之际,生态环境部特意发文《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请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协调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
去年12月28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曾公开表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前后,确实存在个别“一刀切”的地方,尤其是个别基层党委、政府,由于担心督察问责,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方式应对督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具体来说,关于“一刀切”的反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随着环保督察执法的深入推进,督察震慑、警示效果日益显现,发生“一刀切”的是个别的、局部的、短时的,是典型的地方环保懒政行为。二是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的全面铺开,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种利益诉求纷繁复杂,一些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不时夸大事实,进行不实炒作,混淆视听。
为此,《意见》明确,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
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
生态环境部要求,对于督察进驻期间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既要推进问题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导,在整改工作中尽可能避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8省(区)530项整改任务
第一轮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的吉林等8省(区)公开了整改方案。
2017年8月至9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曾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馈。
目前,8省(区)的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其中,海南整改方案提出,每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行动不少于2次。
海南表示,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出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启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城市内河内湖治理全覆盖工程。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计,8省(区)的整改方案共计确定530项整改任务,其中吉林省67项,浙江省46项,山东省59项,海南省56项,四川省89项,西藏自治区45项,青海省50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8项。
对此,中科院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各地的整改方案里面都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彻底解决,在2019年启动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里面不要重演。
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对各地整改情况持续开展清单化调度,并组织现场抽查。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的环境问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