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是欧盟国家对产品卫生和安全性的认证,是一种强制性认证。不论是欧盟内部生产的产品还是第三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那么如何获得CE标志呢?
欧盟理事会于1985年5月7日批准了关于《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的决议,该决议指出,在新方法中只规定产品所应达到的卫生和安全的基本要求,而满足基本要求的产品技术规范则是以《协调标准》的形式作出决定。《协调标准》是由欧盟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凡是符合这个标准的产品可视为符合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
对于风险较低的产品,企业可用自行测试的方法保证其产品符合欧盟指令。而对于风险较高而且未按欧盟技术标准生产的产品,则必须到政府指定的检验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测试。因此,对于大批量、无特殊风险因素的产品,厂商或进口商可书面申请其产品符合要求,然后自行贴上CE标志。这是一种自我宣告符合欧盟指令的方式。而对于某些产品,用这种“自我检验、宣告”则不行,而需要独立测试机构或认证机构的测试认证后并取得证书后方可加贴CE标志。铅酸蓄电池属于较低风险产品,所以可以采取“自我检验、宣告”方式,也可以获取相应专业机构的检验或认证。
CE认证流程:
(1)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7)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技术文件审阅包括:文件是否完善、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9)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10)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1)有关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2)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3)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4)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CE认证流程图与所需提交资料清单见附件。
(15)CE/CB,EN/IEC 62133标准适用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便携式密封二次电池单体和电池组(不同于纽扣型电池),在预定用途和可预见滥用情况下的安全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检测项目包括:
Continuous low-rate charging(连续低倍率充电);
Vibration(振动);
Moulded case stress at high ambient temperature(模制壳体承受高温的能力);
Temperature cycling(温度循环);
External short circuit(外部短路);
Free fall(自由跌落);
Mechanical shock(crash hazard)(机械冲击)(碰撞损伤);
Thermal abuse(热滥用);
Crushing of cells(电池挤压);
Low pressure(低气压);
Overcharge for lithium systems(锂系列电池过充电);
Forced discharge(强制放点);
Cell protection against a high charging rate (lithium systems only)(蓄电池防高充电率充电保护)(锂系列电池适用);
接受准则:No fire,no explosion,no leakage(不起火,不爆炸,不泄露)。
CE认证属于自我声明,如果厂家自己有能力进行测试,则完全可以在自己的产品上贴上CE符合性标签销售的欧洲,但若在欧盟市场被抽查不合格,则会被召回(很严重的罚款),所以国内很多厂家都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试,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召回的风险。